校属各单位: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规范学校办公用房使用管理,加强资源合理配置和集约使用,学校决定开展办公用房专项检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范围
1.校机关部门、直属单位办公用房;
2.教学科研单位行政办公用房。
二、检查内容
超标准配置使用办公用房情况(见附件1);一人多处占用办公用房情况;机构或人员变动后办公用房及时调整等情况。
三、工作安排
1.自查自纠阶段(4月23日—4月30日)
各单位对照标准全面自查,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,填写《办公用房专项检查统计表》(见附件2)。
2.学校检查阶段(5月8日—5月16日)
由校有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,对各单位办公用房进行检查。
3.整改落实阶段(5月21日—5月30日)
梳理检查存在的问题,限期整改落实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各单位要压实工作责任,对本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检查,确保信息真实准确,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。
2.请各单位于4月30日前将签字盖章扫描的《办公用房专项检查统计表》PDF电子版和Excel电子版一并发送邮箱875287291@qq.com。
联系人:冯立磊 电话:56328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1.办公用房面积标准
2.《办公用房专项检查统计表》
国有资产管理处 后勤保障部
2025年4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