磋商公告:江苏师范大学校医院救护车(五座巡逻车)采购项目

发布者:孙思奇发布时间:2025-07-09浏览次数:10
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江苏师范大学校内分散采购指导意见(试行)》(国资发〔2024〕1号),现对校医院救护车(五座巡逻车)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,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投标。
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
1.项目编号及名称HQBZBCS2025012 校医院救护车(五座巡逻车)采购项目。

2.项目背景及概况为进一步提升校医院的服务质量和应急响应能力,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医生护士能够迅速、高校地携带医疗物资到达现场进行救治,增强师生对校医院的信任和满意度,提升校医院的现代化水平和专业形象,展示学校对师生健康的高度重视,营造良好的校园医疗环境,特采购一辆巡逻车,用于医生护士校内出诊。

3.最高限价3.7万元(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)。

4.采购需求:一辆校医院救护车(五座巡逻车)。

5.资金来源:自筹资金,已落实。

6.项目地点: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西教6号楼校医院

7.质量要求:合格,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标准。

8.项目实施要求:合同签订后3日内完成交付

9.项目验收要求:

1交付完成正常使用7日后,成交供应商可提出验收申请,若试运行期间出现问题,成交供应商需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整完毕。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的验收申请后根据技术要求和合同约定,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,并出具验收报告(或验收单)。

2验收时需按照采购单位要求交付相应的需求规格说明书、测试报告、用户手册等验收资料。

10.项目售后要求

1)质保期: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。具体期限在签订合同时约定。

2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

3从项目验收合格起,提供年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;每年不少于4次安全巡检、每年一次重大事件保障。

4)要求中标人提供专业周到的售后技术支持服务,提供7*24小时的电话语音技术服务,在0.5小时内响应并提供网络远程解决问题,若1小时内仍无法解决,须在2小时内安排人员到现场解决。

11.付款方式

项目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,出具验收报告(或验收单),办理付款时,成交供应商开具全额税务发票,采购单位收到发票后按内部支付流程启动付款手续,一次性付清全款。

12.招标方式

竞争性磋商,需进行二次报价(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首次报价)。

二、技术参数要求

(一)最高车速:≥25km/h。

(二)续航里程:≥80km。

(三)爬坡能力:≥17%。

(四)制动距离:≤4m。

三、投标人资格要求

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专业供应商

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

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

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

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四、接收投标文件方式、时间及地点:

(一)方式: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。

(二)接收投标文件时间:2025年7月21日上午9:00-9:20截止。

(三)评标时间:2025年7月21日上午9:20。

(四)接收投标文件地点: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18号教学楼(后勤保障部)105室。

(五)以下两种情形的投标文件不得接收:

1.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。

2.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。

五、评定原则:综合考量性能、价格、售后及供应商资质,择优选择。

六、澄清与答疑

澄清要求请于2025年7月17日下午3:00前书面报江苏师范大学后勤保障部采购与商贸服务中心105室,招标文件如有补充说明或答疑、更改公告,也将于2025年7月18日下午17:00前在江苏师范大学后勤保障部网上进行公布,请投标人自行关注,招标方将不再另行通知。

七、预报名

本项目需要提前预报名,投标人于2025年7月18日下午3点前预报名,报名联系人:李老师18761439287;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,资格审查在投标时进行。预报名时提供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电子稿。

八、特别说明: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本着自愿、平等的原则参加,本活动不向供应商收取任何其它费用。

、联系方式

联系地址: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后勤保障部采购与商贸服务中心。

邮政编码:221116

项目技术事项联系人:房老师;电话:0516-83656332

招标事项联系人:老师 联系电话:0516-83657702;18761439287



江苏师范大学后勤保障部

202579

附件1:江苏师范大学校医院救护车(五座巡逻车)采购项目磋商文件.doc 

附件2:校医院救护车(五座巡逻车)采购项目-投标人进校方式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