邀请谈判公告:泉山东院11号楼热水器、花洒采购与安装项目

发布者:王文平发布时间:2026-08-13浏览次数:10

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江苏师范大学后勤保障部采购管理办法(试行)》,现对江苏师范大学泉山东院11号楼热水器、花洒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邀请谈判公告,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投标。

一、项目名称:泉山东院11号楼热水器、花洒采购与安装项目

二、项目编号:HQBZBTP2026020

三、项目概况

本次项目为泉山东院11号楼教工宿舍用热水器、花洒采购及安装,采购内容为容积式储水电热水器、花洒,包含设备供货、运输上楼、安装调试、配套辅材、质保售后等全部内容,实行总价包干。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,充分核实安装空间、墙体承重、供电条件,相关风险自行承担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获得,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且为全新原装货物。技术参数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。

采购与安装商品数量及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要求。

四、工期要求: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

五、质保期:整机质保不少于6年,内胆质保不少于8年,提供原厂质保承诺

六、质量要求:产品技术参数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

七、项目地点: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东院。

八、最高限价:48620元(投标人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)。

九、报价方式:一次性汇总报价及分项报价,报价包含设备、运输、上楼、辅材、人工、垃圾清运、税费、质保等所有费用,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

十、付款方式:

双方约定的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:无预付款;卖方完成安装经买方验收合格并资产入库后,按买方付款程序启动付到总账款97%程序,余款作为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,确定无需要维修的相关事项后按买方付款程序启动支付质保金程序。

支付前,卖方必须提供相应发票,未提供相应发票前,我校有权拒绝支付。

十一、评标办法:综合评标。

十二、投标人资格条件

投标人除应当符合上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,应同时且具备下列条件:

1.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,经营范围包含家用电器销售。

2.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,具备良好的资金和财务状况,可承诺履行国家关于经济合同的有关规定,没有违反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记录。

3.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经营业绩(2024年1月1日至今)。

4.不接受联合体报名,不允许分包、转包。

5.必须有投标代表到现场述标。

符合上述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本项目投标。

十三、投标、开标、评标时间及地点:

1.投标地址: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教学18号楼一楼105室。

2.接受投标文件时间:2026年8月19日上午9:10,截止时间当天上午9:20。

3.开标时间:2026年8月19日上午9:20。

4.招标事宜联系人:李老师  电话0516-83657702;18761439287。

5.现场勘查

勘察联系人:张老师,联系电话:13852137537,勘察时间:招标文件发出后3天内,逾期不再受理。

6.预报名

本项目需要提前预报名,投标人于2026年8月18日下午3点前预报名,报名联系人:李老师18761439287;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,资格审查在投标时进行。预报名时提供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电子稿、标书费交款截图(交款时备注好单位简称+项目简称)。

7.有关费用

标书费200元,预报名时缴纳,标书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,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。

详细招标要求见附件,招标文件作为附件请投标人自行在本网站招标公告下面下载。


附件1:泉山东院11号楼热水器、花洒采购与安装项目邀请谈判文件.docx

附件2:预约进校使用说明.docx




江苏师范大学后勤保障部

2026年8月13日